(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)
我院艺术与设计实验教学中心(以下简称“中心”)是一个大型的综合性实验室,于2009年被遴选确定为广东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〔粤教高函(2010)38号文件〕;于2014年通过了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“五年一评”的检查验收评审,从而“中心”再次被确定为广东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〔粤教高函(2014)135号文件〕。
“中心”自2009年确定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来,积极贯彻粤教高函〔2010〕38号文件精神,借鉴CDIO工程教育理念,以培养艺术设计创新实践能力为核心,构建了涵盖基础、技能、工艺、创新四个层次的实验教学体系,结合产学研一体化的实践教学,实现了艺术设计创新性应用型人才的全方位培养。
学校董事会向“中心” 不断投入必要的建设资金,目前“中心”场地使用面积8000多平方米,仪器设备2500余台(套),仪器设备固定资产总值3000余万元。“中心”由服装设计与工程实验室、产品设计与制作实验室、艺术模型精雕实验室、皮具箱包工艺实验室、鞋类设计与工程实验室、广告与制作实验室、影视动漫中心、博世建筑装饰专业培训中心、室内装饰工艺实验室、美术基础实验室、艺术与设计项目工作室等组成,各实验室(中心)下设实验分室,共有49个实验分室。
“中心”主要承担服装设计与工程、产品设计(产品造型设计方向、家具设计方向、鞋类与皮具设计方向)、视觉传达设计(广告设计方向、影视方向)、动画(二维动画、三维动画方向、游戏方向)、环境设计(室内设计方向、会展设计方向)等专业及方向的校内实验、实践教学任务。“中心”同时也是教研科研、项目设计、科技创新、设计竞赛、课外活动及素质教育的服务和研究平台,并服务于社会。
“中心” 拥有一支实践经验丰富、科研能力强、结构合理的实验教学师资队伍;“中心”实行岗位责任制和开放式管理,每个实验室均有专人负责管理;“中心”以其具有特色的教学理念、良好的实验环境条件和显著的建设成效而起到了较好的示范作用。
实验中心结构图: